问政内容

浏览:2030 提问时间:2016-12-01 10:40:50

我们在一建宏安置业购买的丽景北区的房子,本来多收了2万多房款,答应给我们退款,也给我们打了欠条,可等我们去要房款,他们竟然要和物业公司的物业费一起挂钩在一起,明明他们是两个企业主体,怎么勾结在一起呢?,是不是不打自招了,他们就是一个单位??这种利用权力非法截留房款的行为是否合法,截留这么多房款,是否构成单位犯罪啊!是否有部门来管理监督,我们业主非要去市委上访才解决吗。他们明显是嫌社会不乱,在看老百姓的热闹啊。

阳光反馈:

暂无阳光回复
我要爆料
  • 0531-66661234
曝料二维码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邮编:25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