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3898 提问时间:2016-12-08 16:39:49

尊敬的领导:

在我们的工作与生活中先后发生非法拘禁,扰乱社会治安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我先后奔走在诸城城关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等相关法律部门,案件发生半年之久,报案之后既没有拿到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书面说明,我一家老小居无定所,四处奔走无果。。。。。

阳光反馈:

暂无阳光回复
我要爆料
  • 0531-66661234
曝料二维码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邮编:25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