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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21529 提问时间:2016-12-16 10:21:57

    青岛金邦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位于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517号708室,其单位业务员诱骗我购买其公司的现货原油,说是其属于战略物资,收益可观,于2015年10月21日分两次向该单位帐户转帐资金共9万元购买现货原油,后该公司返还给我74320元,至今未收到该公司的原油现货,也没有给我开具发票。该公司涉嫌偷税、漏税,特向贵局举报,附件为我购买其现货原油时的银行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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