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244 提问时间:2016-12-29 08:25:10

13905432666号码在2016年三月二十七过户到我的名下,在滨州渤海二十四路与黄河五路移动营业厅办理得过户,当时我咨询营业员这号码上还有什么业务时,她用手指着电脑说只有一个每月优惠和计费二十元业务(只有开始时间2012年11月20号,没有截止日期,不超二十元就不用交钱,超多少就交多少)当时过户的受理单我还保存着,上面都明确的标注着,她(滨州移动员工陈晶)在2016年4月13号利用移动工号之权限私自(我没有到现场,没有签字,也没有接到通知)就把我的和计费优惠20元给取消了,敬请省领导评评理!!我在投诉两个月无结果的情况下就投到了北京工信部,经过工信部一月调查后寄来了处理意见,受理编号16055596《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依据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做出处理意见,经核实,被申诉人取消申诉人号码20元和计费优惠业务的依据不充分,建议被申诉人向申诉人道歉,并将业务予以恢复》这是工信部的原话,可咨询工信部01012300,滨州移动国企老大就是不予理会,并称没有收到工信部信件,太坑人了,滨州就不处理一直拖着,现在八个月了,还没有结果!老百姓反应点事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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