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领导,我是任城区南苑街道南柴禾市街居民,这里纳入2016棚户区改造,负责这个片区的是一位姓常的主任,当时答应可以给合适的回迁房,让等等,结果没多久就偷偷把我的房子拆了,把房子里的东西拉走了。我没有交给你们钥匙,你们怎么进去的?这算不算违法?事后我去找他们协商,结果躲着不见,打电话也不接。请领导审查,还我们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