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6741 提问时间:2017-01-18 09:43:08

济宁欧龙盛源房产公司2015年1月将商品房交付给购房者,2年未能按照购房合同安装配套水、电、煤气、暖气,我们喝的水是该公司自行打井的高碱水、用的电是临时用电,由于经常停电我们多次被锁在电梯,特别是近几天由于用电过量造成变压器起火,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存在严重后患。政府有关部门是要看到造成意外伤害的严重后果才管吗?2016年济宁直播民生新闻已播出承诺9月分解决用水,10月分解决用电、燃气、明年解决暖气,此项工作有高新区所在的高新区柳行街道办事处解决。现天这么冷没电,还存在严重后患,请问政府还有信誉吗?老百姓的安全、合理述求何时能给解决?欧龙盛源房产公司挪用资金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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