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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3787 提问时间:2017-02-16 00:00:51

谁剥夺了我们的宅基地和老住宅,产权房屋被村委私拆,拆迁安置房如何安置

 

    我老家是河套街道韩家庄村人,在村里有宅基地和房子,家人在此居住了15年左右。后来家中变故,父亲去世,家人在外工作,这套房子一直锁着门。前几年,韩家庄村委在没有通知我们家人的情况下,以危房的名义私自拆除。2016年,我回老家,原打算回故乡重修房屋居住,才得知我家房屋早已被村委拆除,仅剩下宅基地一片空地。村里当年私拆我家房屋的村干部,也承认当年他们的做法有欠妥当,擅自拆除,当时村委委托村民韩洪祥拆除了房子,此事村领导已经通过会议证实了。

    当时参与拆除房屋的村书记和村干部,亲笔写了一份材料,按了手印,证明房子被拆的情况,以及房屋原址。我们带着证明材料去找韩家庄社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办,拆迁办说不给予任何补偿,并说没有规定。我家的宅基地,土地,房产都是我家的,被占用改造,拆迁办为什么不给土地赔偿?地上建筑被村委擅自拆除,这部分赔偿费用应该由谁承担?母亲原本打算,那栋老房子留在那里,等我们姐妹俩长大后,再翻新居住,谁想到原本的家,现在只剩片瓦! 韩家庄村委专门召开会议,确认当年村委私自拆除我家的房屋,并作为特殊事件上报河套街道拆迁指挥部,但指挥部不予理睬。谁剥夺了我们的宅基地?谁剥夺了我们的老住宅?难道村委当年的处理不当导致我现在的损失就不应该给我一个说法?难道就因为个别人的工作失职行为,就不承认我们的老住宅的存在?村里众多老人都知道,那房子是我家的,我家邻居的房契上也都有我父亲的名字,这些足以证明我家的房子和宅基地原址!

1.青岛政务网回复我:“该房屋因年久失修坍塌,部分还能使用的材料被周围的村民陆续拿走,该房屋逐渐灭失。 ”房子是被村委拆除,村委特此开会上报过这件事情,村干部亲笔写了证明材料,参与的干部都已经签字按印!相关部门潦草敷衍的回复,我不认同。证明材料我已经上传,请查证。

2.青岛政务网回复:“在国土部门1991年的地籍档案中未查到相关记录”。我邻居的房契中,记录原址范围项目里,清楚记录了我父亲的名字。档案中怎会查不到!邻居房契照片已经上传。

3.我家有房产契约,只是不知母亲压在了哪个箱子底,暂时没有找到,但是邻居的房契中,已经足以证明我家的房产。政府网敷衍回复,韦曲事实,是要再一次制造“平度拆迁烧死人事件”吗?

我希望政府部门能给我们做主:1.把我家农民宅基地,重新确权,补证。

                            2.我们要盖房,把我家宅基地还给我们,我们拥有合法继承权。

期待回复,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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