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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3884 提问时间:2017-02-17 15:57:00

在停车场停了不到一个半小时,因为跨越白天和夜间2个时间段,被收费14元。近日,市民李先生向党报热线反映其在开元广场停车时遇到的情况。对此,该停车场收费人员表示,收费标准已在物价部门备案。

  李先生表示,14日晚上20时47分,他来到大明湖附近就餐,并将车停放在开元广场停车场内。22时09分准备驾车离开时,收费人员表示需要交纳14元。“在市区其他地方停车,这些钱都够停7个小时了。”李先生称,工作人员解释由于自己的车跨过了昼夜2个时段,按照不同收费标准计算后是14元,“我当时看了下牌子,上面写的白天每小时4元,晚上10点后是10元一次,我这种夜间时段刚过9分钟,也要按一次的标准收费吗?”

  16日上午,记者以市民身份来到开元广场停车场。门口公示牌显示,周一至周五7点至22点,停车每小时6元,22点至次日7点为每次10元;法定节假日(含周六、日)7点至22点每小时为10元。收费依据为济南市政府令246号。“现在白天的收费标准不是6元,改成每小时4元了。”收费人员表示,只要超过晚上10点则按照每次10元的标准收费,“就算超过1分钟也是这样,我们的收费标准已经在物价部门备案。”

  对此,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济南市政府令246号,开元广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自行制定。而对于跨时段停车收费标准,该工作人员称,由政府投资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场所的配套停车场及道路停车泊位等实行政府定价的场所,跨时段停放机动车不足一小时的,按时段分界点前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跨时段停车超过一小时的,实行跨时段累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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