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1237 提问时间:2017-02-24 10:12:43

     我们是八十年代毕业的大学生,分配到青州市农业局工作,有农业局事业编制,从没有调出过。农业局假借考试之名,非法侵占我们的事业编制,十人考试三人并列第六,有农业局事业编制的并列第六被拿下,没有农业局事业编制的进入农业局工作。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群众上访,置之不理,人民政府官官相护,纪检监察形同虚设!

       青州市农业局欺骗潍坊市人民政府,出具了“信访复核意见书”(潍政信复核字{2009}10号,并以此不断欺骗各部门。

     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青州市田丰种业有限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0781228010472公示信息:青州市田丰种业有限公司(简称田丰种业),注册资本528万元,成立日期2002年09月18日;实缴出资日期2002年12月06日,(股东)张法兴实缴出资额316.8万元,(股东)宋林华实缴出资额211.2万元;没有变更信息。信息证明没有第三人入股,也没有第三人转让股份。

     青州市农业局提供的,被潍坊市人民政府采信的“侯家中、房国圣自愿入股到田丰种业,股份占有份额3.33%,2003年10月30日将股份转让给张法兴”纯属造假!青州市农业局欺骗潍坊市人民政府!青州市农业局所谓的安置职工的“青州市田丰种业有限公司”根本不存在,或者是张冠李戴指鹿为马,欺压群众欺骗上级部门!

      二、我们有青州市农业局的事业编制,农业局强硬的把我们视为青州市种子总公司人员,其实还是事业单位,还是事业编制!能安排进个体户田丰种业吗?况且并不存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有明确规定,青州市为何拒不执行?

     三、潍坊市人民政府为人民!潍坊市人民政府的“信访复核意见书”,已经成为青州市农业局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违法乱纪欺骗上级机关的挡箭牌!希望潍坊市人民政府尽快做出决断,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阳光反馈:

暂无阳光回复
我要爆料
  • 0531-66661234
曝料二维码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邮编:25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