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仙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国江,违规发包村集体土地,没有经县乡两级政府部门备案,未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正,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程序发包土地,未征得原土地承包户是否继续承包意见,土地承包期间未按法律规定和《村规民约》对新增人口补增人口地。所以,此次李仙村集体土地发包和所签合同不符合法律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 同时,李仙村土地存在严重问题。李仙村本应有村集体承包地300余亩,现在登记在册的只有180亩左右,有120余亩村集体土地成为“黑地”。村原、现两委成员及其亲属种有很多“黑地”,个别村民种有部分“黑地”。村内事务特别是村账目从未进行公开公示,请相关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