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多次向当地执法部门咨询荣成市人和镇新兴广场东平房顶加盖违章建筑的事,2017年1月3日执法部门对违建问题进行回复,2个月之内不自行拆除就对其违建进行强制拆除,如今2个月时间已过,仍没进行处理,如果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是合理合法的,那是什么问题导致了执法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条款,在规定的限期内我们的执法部门是不是应该秉公执法?我们老百姓就是想知道如果合法,我们沿街的商户就全部加盖铁皮房,如果不合法你执法部门拿出你的执法依据尽早将违建拆除,我们老百姓就死心再无其他念想念。为什么如此简单的事,办起来就这么难。要求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