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666 提问时间:2017-03-20 08:30:45

我是老湖镇一个南山头村民,2010年结婚,15年户口迁至老湖镇南山头,因为个人原因晚育,2015年怀孕一对双胞胎,现在我们村要拆迁居然没有我们娘三的补助金,一个人是18000,国家规定的是一个人25000元,首选25000怎么变成18000,剩余的每个人7000块钱去哪了,政府中饱私囊还是层层瓜分了,.其次我们为什么没有补助,2017年还没有拆迁,2015年迁户和宝宝们为什么没有,这么说我们一个家庭只有我老公一个人有这个补助金,还有老百姓安置楼房让我们自己拿1350元买,我们的房子才算580一平,东屋和西屋还有这些厢房480一平,我们自己一平还得拿700多,以后我们没有耕地,没有收入来源,指着什么活,说是惠民政策,哪里惠民了,没有拆迁款,没有补助金,没有因为拆迁手里富裕点,反而把手里的全搭进去还的借钱,国家给我们的钱在哪里?还有没有王法?一家四口三口没有补助金,钱在哪?本来25000一个人现在一个人18000钱在哪?我们的房子580一平换安置房1350不合理。请大家帮帮忙,评评理。拜托大家,还大家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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