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4046 提问时间:2017-03-23 10:25:10


   青州市农业局提供假材料,欺骗潍坊市人民政府(潍坊市信访局);潍坊市人民政府(潍坊市信访局)偏听偏信,置人民群众利益于不顾,出具了“信访复核意见书”(潍政信复核字【2009】10号,严重的侵害了群众利益;掩盖了青州市农业局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事实;保护了违法犯罪的官员:
   一、没有安置职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青州市田丰种业有限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0781228010472公示信息:青州市田丰种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28万元,成立日期2002年09月18日;实缴出资日期2002年12月06日,(股东)张法兴实缴出资额316.8万元,(股东)宋林华实缴出资额211.2万元;没有变更信息。信息证明没有第三人入股,也没有第三人转让股份。
   青州市农业局提供的“侯家中、房国圣自愿入股到青州市田丰种业有限公司,股份占有份额3.33%,2003年10月30日将股份转让给张法兴”纯属造假!青州市农业局所谓的安置职工的“青州市田丰种业有限公司”根本不存在!职工根本就没有安置!
   二、工作单位(事业编制)认定错误:我一直在青州市农业局种子站工作,有青州市农业局的事业编制,从来没有调入青州市种子总公司。 把我认定为青州市种子总公司员工编制没有证据,是错误的!

     三、青州市农业局违纪招人,非法侵占我的事业编制,十人考试录取五人,三人并列第六,没有农业局事业编制本来就没有资格参加考试,但是却被录取;有农业局事业编制的并列第六被拿下。假借考试之名,营私舞弊是实。

      多次信访到各级信访局,都被一级一级转到青州市农业局。青州市农业局总是以潍坊市人民政府的信访复核意见书作为答复。希望潍坊市人民政府(潍坊市信访局)查清事实,撤销潍政信复核字【2009】10号信访复核意见书!还我公道!青州市农业局违法乱纪,人民政府不管,纪检监察不查,信访局成了邮政局,何处寻找“包青天”!

阳光反馈:

暂无阳光回复
我要爆料
  • 0531-66661234
曝料二维码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邮编:25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