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027 提问时间:2017-03-23 10:32:40

321日晚2020左右,我和女朋友从附属医院出来取电动车,在附属医院东门天桥下边,取车时过来一对50岁左右的男女从我们要32元的停车费,我们的电动车停在这里4天的时间,第一天停在这里的时候也没人过来说这里属于收费停车位,而且没有明确的告示牌说这里是收费停车位,也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所以,我觉得不合理,并且新闻上已经说过这些人并不具备收费资格,我们才拒绝交钱,并询问他们是什么单位的,他们说是春江物业负责,我让其拿出收费标准和收费资质证明也拿不出来,就此我开始录像收集证据,随后他们态度就变的非常强硬,当开始录像的时候再问属于哪个单位却不说了,并多次要锁我们的电动车不让我们走,并且撒泼打诨,无奈之下只能报警。

几分钟后警察来了也表示他们也不知道这里收费是否属于合法合规,只能进行调节,在调节期间警察转身向所长询问怎么处理的时候,在警察不在身边这几分钟,又来锁车,被我阻挡后上来就打我,从围观人里冲出来2-3个人也一起对我进行殴打。造成我脸部下巴严重受伤流血,在有警察在的情况下还打人真是和其猖狂。随后警察赶到进行阻止,一起打人的那几个趁乱跑了,之后跟那两个人随警察一起去公安局处理。

在公安局里那两个人开始装这疼那疼,而那几个一起参与打人的老人的亲属我们从始至终也并未见到。警察对于这件事还是两边进行调节,由于我女朋友害怕出去之后遭到打击报复,而且如果我们从他们索要医药费等,怕他们再倚老卖老找理由反过来要求我们陪他们检查看病,无奈便同意和解。

第一,那里停车收费到底是否合法合规,哪个部门负责,能不能有明确标识

第二,打人者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罚,按照法律法规殴打他人处510日一下拘留,并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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