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0686 提问时间:2017-03-23 09:37:40

    你好,我是临沂经济适用房泰美花园的业主,我们小区的水质(网上都可以搜到)贵台和山东电台在2014年和2016年都有报道过,报道后相关部门和开发商都以自来水管道没经过小区为由给搪塞过去了,说是管道过来就给通上,现在临沂沂蒙路铺设自来水管道正好经过我们小区,我们业主找开发商和有关部门协商,一直没接到通知说是可以通水,我们业主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了,难道我们就应该饮用这样的水吗,假如通自来水配套,那么花费的费用属于开发商出还是业主出?

   还有我们小区交房已经快5年了,还没经过验收无法办理房产证,找开发商说是快了,给房产局反应也是石沉大海。小区建筑归全体业主所有,无良的开发商把10、11号楼下面的储藏室私自留下经行外卖、小区内的幼儿园楼出租费根据相关规定应该是全体业主,这部分费用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难道我们居住经济适用房这就是这样的政府部门惠民政策吗?我们穷人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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