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8855 提问时间:2017-04-24 14:44:20

 青州市人民政府不区分农业局事业编制和种子总公司事业编制,以青州市种子总公司改制之名,抛弃人民群众,不给一分钱,不给安置工作;副局级、正局级和副县级党员干部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一般国家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和科技人员全部抛弃,啥也不管。“一个农艺师不如一个副科级”,这就是青州市人民政府“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真实写照!

       一、没有安置职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青州市田丰种业有限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0781228010472公示信息:青州市田丰种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28万元,成立日期2002年09月18日;实缴出资日期2002年12月06日,(股东)张法兴实缴出资额316.8万元,(股东)宋林华实缴出资额211.2万元;没有变更信息。信息证明没有第三人入股,也没有第三人转让股份。
   青州市农业局提供的“侯家中、房国圣自愿入股到青州市田丰种业有限公司,股份占有份额3.33%,2003年10月30日将股份转让给张法兴”纯属造假!青州市农业局所谓的安置职工的“青州市田丰种业有限公司”根本不存在!职工根本就没有安置!
   二、副局级、正局级和副县级党员干部大多是安排到种子总公司担任领导职务的。种子总公司一改制,他们全部调走,安排到了农业局、水库管理局和风景区管理局工作。一部分国家干部、农艺师当时都是分配到农业局,有农业局的事业编制,应该收回农业局工作,却被抛弃了,啥也不管;然而没有农业局事业编制的依靠特殊关系、特殊方式进入了农业局工作。

     三、青州市人民政府、青州市农业局违纪招人,非法侵占我的事业编制,十人考试录取五人,三人并列第六,没有农业局事业编制本来就没有资格参加考试,但是却被录取;有农业局事业编制的并列第六被拿下。假借考试之名,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

    四、青州市人民政府、青州市农业局提供假材料,欺骗潍坊市人民政府,潍坊市信访局偏听偏信,置人民群众的利益于不顾,出具了信访复核意见书即潍政信复核字【2009】10 号。

      多次信访到各级信访局,都被一级一级转到青州市农业局。青州市农业局总是以潍坊市人民政府的信访复核意见书作为答复。希望潍坊市人民政府(潍坊市信访局)查清事实,撤销潍政信复核字【2009】10号信访复核意见书!还我公道!青州市农业局违法乱纪,人民政府不管,纪检监察不查,信访局成了邮政局,网上信访如同发快递;人民群众无权无势,任人宰割!正义何在?!天理何在?!何处寻找“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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