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585 提问时间:2017-04-17 12:52:07

我是济宁邹城市一承包户,邹城市钢山街道办事处涉嫌野蛮执法,在我们未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钢山街道办事处就安排挖掘机、铲车等几十辆工程车将我们承包的80余亩的果树,推动掩埋,给我们承包户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位于邹城市钢山街道办事处该承包户承包的土地,这里集囤着邹城市近30年、约有300万吨占地约100亩的生活垃圾山地。2006年12月20日,承包者与邹城市钢山街道办事处杜庄村委会签订垃圾场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承包期限50年,2006年12月31日起,地面附属物赔偿归承包方所有。承包者签订合同后,对所承包的垃圾场进行了改造,并在十余年内先后栽种了20余万棵果树,改善土壤,并下埋PVC管道,释放沼气,投放大量蚯蚓,便于改善土壤等措施。经过十年的不懈努力,把垃圾山改造成果林,期间不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然而大量的投入还回来的却是心酸。但在2017年4月9日深夜,在未通知我们的情况下,一批挖掘机、铲车等工程机械厂强行破坏两道钢丝网,将我们辛辛苦苦十年改造的土地搞得一片狼藉,大量果树被碾压和掩埋。

  4月11日,办事处负责人称,关于邹城市杜庄村垃圾场被破坏事宜,还需深入了解情况,尽快回复,4月13日,负责人还是称事情还未了解清楚,还需耐心等待。 

  邹城市钢山街道办事处简直拿人民的利益开玩笑,五六天过去了,至今未给我们答复,目前是谁让干的活,都没调查清楚,这还是人民可信的政府吗?

  截至目前,事件已10余天,我们依旧未等到邹城市钢山街道办事处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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