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6445 提问时间:2017-05-02 13:35:19

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想实名反应下:410日晚上,在没有我们农民同意的情况下,当地政府派人把我家三亩小麦给破坏,用推土机把青苗给损坏,。我当时也报警了。到目前派出所还没有我回复。我的三亩小麦再过四十多天就要收割了,这样的行为真的太粗暴。青苗每亩补偿900元,补的钱连肥料和人工费都不够,后来听我们村里人说,政府要租用我们那边的好地建湿地公园。要是建湿地公园得有省政府的批文。到5月1号我没有看到任何批文。就看到一个租地合同,还是个做假的合同。请了解下老僧堂镇租地补偿合同合不合理,合不合法?我们农民的土地已经确权,想问下在没有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村里的领导人代签的,这合同合法吗?他们有这个权力吗?父亲当官儿子能代签字吗?(合同里的签字都不是本人签的,我们都不知情,请核实!)请给老百姓个说法。谢谢各位领导!

阳光反馈:

暂无阳光回复
我要爆料
  • 0531-66661234
曝料二维码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邮编:25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