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4837 提问时间:2017-05-15 14:08:59

请问:单位编造特工10年以期试批,居然通过了县局初审市局核批。得知批退后当事职工十分困惑:一是当事职工根本没有从事这么长特工时间。只是单位当时为解决18名职工岗位工资偏低差距而兼了个特殊工种,并且象征性的轮流去特工岗位待了几个月,仅此而已。二是18个人中从未有过按特殊工种退休的。三是:18个人中尚有6人与该职工一时入厂,且在同一个班组比该职工年龄大3-4岁于2014年内退,当16年6月再给他们办时就不批了?四是:去年4月当事职工咨询市人社局说归属地管辖,问县局,说你的特工备案才1年。更有人误解当事职工走了关系。一年来该职工为此纠结不已:这特退到底是好事还是麻烦?市局基于单位和县局的虚假申报就获批退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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