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353 提问时间:2017-05-22 17:03:38

近期潍坊市潍城区灯具城发生了严重火灾事故,而在潍坊市高新区十甲花园A区,两家物业为了各自管理便利,将两家分管分界处用铁柱子隔离,人为的把小区分成了“东区”、“西区”。小区有“东门”、“南门”、“西门”三个门口,东区有东门和南门可以出入,西区只有西门出入,由于隔离铁桩的存在,西区居民失去了一个重要的消防通道!如果西区发生火灾等灾害,消防车只能从狭窄的西门进入小区,极为不便,或许会影响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物业在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下,私自设立隔离铁柱,是否违法?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一个说法,能给十甲A区业主主持公道,还业主一个安全的小区!《潍坊晚报》3月13日已报道此事件,同时共有10余家新闻媒体转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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