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号在发查询银行卡余额时发现银行卡少了24000多,立刻报警并到山东省东阿县开户行打凭单,银行说是在马来西亚被人在取款机上取走,银行不负责,也找不到银行负责人。经过多方反应,找到银行的人,还是不给意见。经刑侦支队消息,已抓到作案人员,也有损失的也给钱,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钱不给。我应该怎么处理啊!一打家人就靠我的3000块钱活着,根本就没钱打官司,我改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