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726 提问时间:2017-05-23 17:22:41

局长:
    您好!我是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二路老二运的业主,给小区的地皮以出让的形式给开发商建设新房,本身老小区改造,应该算是好事。但是,入住后的问题一一被露出水面。
问题一:入住五年来,房产证的问题一直难以解决,在给您汇报原因之前,我先给您讲讲这里面的人物关系,改小区原来是滨城区第二运输公司,所处位置非常便利,所以引起开发商的注意,经过三次开发成为现在的“交通花园”,一期二期工程大约是2000年以前开发,分别由两任开发主体所建,三期工程由滨州和佳大酒店的老板借用淄博一城建公司的资质所建。到此,问题来了,三期工程的房产证迟迟不办,就是因为和佳大酒店和淄博这家城建公司有经济纠纷,导致所有手续资料未报到房管部门,所以,目前我们的房子就相当于是“黑户”,我们花了多年的积蓄买房,到头来还要给他们这下建房者买单么?
除了房产证的问题,再就是目前所建的“交通花园”,小区名很好听,但是里面环境与名字不匹配,整个小区内的楼房高低不同,层次不齐,环境脏、乱、差,没有正规的物业管理,安全措施存有很大隐患,监控及配套设施不到位。而且最近又出现一情况,第四期工程又开始了,这次是盖两栋楼,让人接受不了的是,在最前排盖一栋17层高的高层,原本就像胡同的进入口,这下可真更像胡同了,不良开发商为了挣钱一点都不可虑整个小区的规划。
希望媒体能为我们业主主持公道,还我们一个通常、干净、舒适的居住环境。试想一下,如果您住在这样一个小区里会是什么心情呢?请换位思考,等您答复!谢谢!
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看到,希望能遇到一位“达康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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