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所谓自主改造模式,但未经居民知情和选举成立“自主改造委员会”,广大住户对自主改造不知情,安置补偿方案未向所有住户征求意见,居民对方案有异议相关部门置之不理,补偿方案为异地产权置换无货币补偿,指定地点搬迁,居民毫无选择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