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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7503 提问时间:2017-05-26 06:22:07

青州市农业局不区分农业局事业编制和种子总公司事业编制,以青州市种子总公司改制之名,抛弃人民群众,不给一分钱,不给安置工作;副局级、正局级和副县级党员干部安置到农业局、水库管理局和风景区管理局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一般国家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和农艺师全部抛弃,啥也不管。“一个农艺师不如一个副局级”,这就是人民政府“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真实写照!
      一、没有安置职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青州市田丰种业有限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0781228010472公示信息:青州市田丰种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28万元,成立日期2002年09月18日;实缴出资日期2002年12月06日,(股东)张法兴实缴出资额316.8万元,(股东)宋林华实缴出资额211.2万元;没有变更信息。信息证明没有第三人入股,也没有第三人转让股份。
青州市农业局提供的“侯家中、房国圣自愿入股到青州市田丰种业有限公司,股份占有份额3.33%,2003年10月30日将股份转让给张法兴”纯属造假!青州市农业局所谓的安置职工的“青州市田丰种业有限公司”根本不存在!职工根本就没有安置!
      二、副局级、正局级和副县级党员干部大多是安排到种子总公司担任领导职务的,种子总公司一改制,他们就调走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一部分一般国家干部、农艺师有农业局的事业编制,应该回到农业局工作,被抛弃了,啥也不管。有一部分没有农业局的事业编制,通过特殊关系、特殊渠道进入农业局和其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三、青州市农业局买卖事业编制。1992年之前,种子站【种子公司】是农业局的股级单位,没有人事权,我们都是分配到农业局工作,有农业局事业编制,从来没有调入青州市种子总公司。青州市农业局违纪招人,非法侵占我的事业编制,十人考试录取五人,三人并列第六,没有农业局事业编制本来就没有资格参加考试,但是却被录取;有农业局事业编制的并列第六被拿下。假借考试之名,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营私舞弊是实。
      四、青州市农业局提供假材料,欺骗潍坊市人民政府,潍坊市信访局偏听偏信,置人民群众的利益于不顾,出具了潍政信复核字【2009】10号信访复核意见书。
       多次信访到纪检监察部门,至今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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