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054 提问时间:2012-09-16 11:03:16

在2012年7月底8月初时,在卫育北路彩虹社区内安装一移动基站,向移动部门了解,此基站为大型设施。此基站距怡香园小区只有一墙之隔。离居民楼也只有几十米。此基站三面全是小区居民楼。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限制区,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物。根据此法,反过来理解,如果先修建了居民区,那就不应该修建基站。请求将此基站移到对面空旷的地里去。再向北还有个垃圾山。不行就拆了。请尽快远离居民区吧!(居民攒多半辈的钱好不容易要个房。搬家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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