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2056 提问时间:2017-06-05 23:06:47

我老伴生前系济南市商河县检察院一名正局级离休干部,去年7月份去世可是抚恤金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我们县只给十个月的抚恤金,企业离休人员已经按新标准发放了机关离休人员还是按旧标准发放,但是文件明文规定是机关离退休人员,我老伴1947年参加革命参加了六大战役,孟良崮、淮海、上海、渡江、济南、抗美援朝也流过血负过伤可是去世了抚恤金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我想说三点我的心里话有不到之处还望领导海涵,第一2009年商河县是省管县财政是转移性支付,财力充足。第二我老伴符合政策规定这是党中央对这些去世的老革命的关怀和安慰任何地方政府无权自行出台任何政策,第三,不管任何地方政府再穷在困难也不能从抚恤金身上出问题更不能从老干部身上出任何问题,我说句大话就算我去主席那他也让个座给我,因为他是孝子,他是红军的孩子他知道以前的艰辛与艰苦他非常尊重老干部,他在老干部会上明确指出对老干部各项政策待遇要一项一项不带折扣的落实到位,我们县这样做是不是违背了党中央的政策呢,希望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给解决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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