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5690 提问时间:2017-06-08 10:55:07

信访人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责任追究制度》 举报: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人员不作为。国家总局2016年112号自查公告,2016年128号通知,《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号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问?健之盾医疗器械经营部的名称是2013年4月1号注册,注册地点是城关镇龙王庙村路西,从此擅自变更经营地址多个地方。112号自查公告要求所有经营企业自2014年6月1号按国家总局自查至今。在我的强烈追问下,监管人员说:健之盾医疗器械经营部是2015年5月份新办企业,以前的也没法追查了。举报人认为用化学反应把“如意龙灵芝粉”食品冒充保健品卖(证明人,史建二,周道祥),把普通治疗仪冒充“世界首创”的名牌以次充好。严重违反《广告法》和《食品安全法》《刑法》一百四十条。2016年12月1号给了举报人一个(0536一6046370)无人接听的咨询电话号码?该电话举报人和风景区派出所的干警都拔打过多次无人接听。被举报人回到青州市,把举报人告到青州市公安局,风景区派出所依诽谤罪传唤了举报人,举报人把该案件的证人证言照片都交到了派出所,派出所又传唤了证人,同时也调查了青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李科长,证实了举报人的举报是真实存在的不是诽谤罪。诸城市健之盾医疗器械经营部,377%利润经营冒充“世界首创”的声波治疗仪欺骗老年人四年,没有任何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质量负责人从没上岗。监管人员说:明查暗访多次,该店有手续,没发现任何销售迹象,该企业负责人也说没有销售。2017年5月18号中午,听刚不干了的服务员小韩说:该经营部的两个质量负责人是从网花1000元找来的,现在一个在北京上班一个在诸城上班。监管人员来店检查前,都提前打电话通知她们说:有人举报要去检查。服务员还说:你在俺诸城监管部门里创的太臭了,监管人员都和违法企业一条心了,无论你举报到那里也是我们诸城人来检查。无证偷卖冒充保健品的食品你不是也举报过多次半点也不管用。回收的旧治疗仪照样销售了。不成认有销售你半点办法也没有,这几年销售的新旧治疗仪有几百台。服务员说:你别傻了,你是告不倒违法违规企业的别费劲了。举报人认为:“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属地监管的原则”。是百姓举报投诉难的关键,是某些基层监管人员欺下瞒上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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