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6057 提问时间:2017-07-03 22:05:49

       

  潍坊市人民政府:

         1992年之前,种子站【种子公司】是青州市农业局的股级单位,如同农技站和植保站等没有人事权;我们都是1992年之前分配到青州市农业局工作,有青州市农业局的事业编制, 把我们认定为青州市种子总公司事业编制是错误的!青州市人民政府没有区分农业局事业编制和种子总公司事业编制,以青州市种子总公司改制之名把我们抛弃是错误的,应该随着种子站把我们收回农业局工作。青州市种子总公司成立于1992年之后,也是事业单位,我们没有调入。

       一、青州市人民政府和农业局提供假材料欺骗了潍坊市人民政府和信访局;潍坊市人民政府出具了潍政信复核字【2009】10号信访复核意见书,保护了买卖农业局事业编制的贪官,侵害了群众利益。

     二、青州市农业局违纪招人,非法侵占我们的事业编制,十人考试录取五人,三人并列第六,没有农业局事业编制本来就没有资格参加考试,但是却被录取;有农业局事业编制的并列第六被拿下。假借考试之名,买卖农业局事业编制是实。

      人民信访为人民,信访局不是贪官的保护伞! 希望潍坊市人民政府和信访局查清事实,撤销潍政信复核字【2009】10号信访复核意见书!并责令青州市人民政府和青州市农业局给我们解决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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