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宝城街道黄埠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本村重组家庭继子女没有获得拆迁个人平方补偿及个人安置费,但本村村民需要上交的费用却一分不少,履行了村民义务却不能享受村民权益。且此协议明显歧视继子女的社会地位,给全村树立了不正确的社会价值观,丑化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