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4362 提问时间:2017-07-06 15:50:34

尊敬的记者同志您好,我是山东莒县店子集镇东木家庄子村的农民,今年74周岁。我从2006年在自己的责任田里培植了绿化苗木,面积3.93亩。跟老伴一直靠苗圃的收入度日。今年5月23日。村里通知我,说我的苗圃被镇里一家企业已每亩8000元的价格征用了,没有经过国土部门的批准,镇里限期我在5月27日前把土地里的苗木自行处理。该企业是违法圈地,又未按照国家规定补偿,所以当天我没有同意。2017年5月28日中午9点许,邻居告诉我,有人在我苗圃地里破坏我的苗木。我急急赶过去,发现是镇里30多人及俩台挖掘机在毁坏我的苗圃。我上前制止,被镇里10多人按倒在地,期间多次谩骂威胁,本村劳作的村民报警求助,20分钟后民警到达现场拍照,此时镇里带队的领导跟民警交流几句后民警离开,没能阻止破坏的进行,至下午3时,我的苗圃全部被夷为平地,损失苗木价值15万余元,老伴去年肺癌手术花费7万多,后续治疗费用高昂,本来指望这片苗木能有用场,如今我没有生活的希望。此后我多次找有关部门反应问题,至今没有得到任何的答复,我是一个本本分分的农民,只想平平安安的过日子,如今是走投无路,,哭诉无门,跪求记者同志百忙之中过问一下,督促地方政府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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