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119 提问时间:2017-07-17 08:39:46

    我在青岛崂山松竹社区医院签约,为的是政府鼓励社区医院签约,报销部分药费。最近到社区医院拿了几样药,无意中发现,在大街上药房中只要5角钱的红霉素眼膏,在社区医院竟然要4元9角,竟然是市价的近10倍。忍不住在7月4日打了物价举报电话,让我没有想到的是青岛崂山物价局今天回复我:“药价放开了,经营单位可以随便定价,你觉得不合适,可以不消费”。

    我无语!

    社区医院补贴是政府财政出钱,经营单位以正常价格10倍的比例定价,既坑政府,也坑消费者。作为消费者我要是不出声,岂不是成了帮凶。

    我想说的是:我质疑违法吗?政府的回答合法吗?期盼网友帮我解析。

    补充说明:社区医院签约,药价6-7折,折扣部分政府补贴。一只眼膏,除去市场价0.5元(先不论药店是不是赔本赚吆喝),6折,患者付款2.64元,政府补贴1.76。可见社区医院签约——患者既是最大受害者,又是那些蚕食国家医改补贴的硕鼠们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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