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6724 提问时间:2017-07-20 17:07:24

本人投诉的滕州市东沙河天信竹木加工厂出售不合格三无产品和违反广告法的投诉件在滕州市工商局介入处理之后并没有得到依法解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整改和对违反广告进行罚款的滕州市工商局均违背法律规定处理并结案。期间也没有和投诉举报人的任何沟通也并没有做到7个工作日予以处理并告知的规定。至今日被投诉商家亦存在出售不合格产品和违反广告法的事实继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有投诉举报的情况下工商局不阻止违法行为以上涉嫌渎职。请市领导介入处理此事并核实工商局涉嫌渎职行为

阳光反馈:

暂无阳光回复
我要爆料
  • 0531-66661234
曝料二维码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邮编:25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