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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4441 提问时间:2017-07-21 15:41:50

    此事发生在2016年11月17日晚23点30分左右,青岛市崂山区西姜社区发生一起恶性入室抢劫伤人事件!案发后当地公安部门非常重视!崂山区公安分局针对此案件成立了专案组展开调查,当地的多家新闻媒体都对此事做了针对性的报道!社会各界给予高度关注!
    2016年11月29号在崂山分局专案组的全力侦破下抓获了三名犯罪嫌疑人,刘志辉、倪志亮、杜海涛,并带到了案发现场指认现场,随后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送往即墨普东看守所羁押,并在2016年12月23号抓获犯罪嫌疑人刘志强,2017年3月21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张刚!
    受害人鞠女士在案发后一直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并对部分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指认,当场指认出犯罪嫌疑人倪志亮、刘志辉、杜海涛三人。公安机关对鞠女士的伤情鉴定为两处二级轻伤和多处轻微伤,并让受害人对自己的财产损失列出了物品清单,在案件侦查过程中鞠女士非常感激专案组的办案民警,特意让家人订做了锦旗一面送到了公安局。
    受害人本人和家属、朋友都以为此案件会得到公正的处理,犯罪凶手会得到法律的制裁,最终会有一个好结果,令所有人都意外的事情发生了2017年1月7号日晚上,竟然有人发现此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倪志亮和刘志辉在崂山区的一家饭店内喝酒,并大肆炫耀他们是被一名叫王勤玺村主任花重金保出来的!
    随后每到犯罪嫌疑人被抓后的37天崂山分局都会把已经抓到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将五名被抓的犯罪嫌疑人全部释放.
    法制社会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呢?受害人鞠女士来到当地公安机关询问此事,为什么在自己有伤情鉴定而且指认了凶手的前提下公安机会就可以不通知受害人放人?得到的回复是崂山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不予以批捕,具体理由是证据不足,鞠女士真是糊涂了,难道说自己家中被抢的东西被人白抢了吗?自己被打就白挨了吗?两处轻伤的法医鉴定都有,怎么会证据不足呢?难道说真出了人命证据才会确凿吗?这不得不说是青岛司法界的一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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