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8085 提问时间:2017-07-26 01:12:50

我 是莒县小店镇金墩一村的,于去年12月6日在山东省省长信箱投诉,我经批准建造的青储玉米秸秆的池子,因未给村支书王淑波补送礼,被王淑波带领国土所强行推倒。为什么让建了又给推到,我们去问村支书王叔波,王淑波对我们说:是他大叔让他告诉我们已经办好手续了,可以建了的,不信可以去问他大叔。这让我们哭笑不得,老百姓听你支部书记的,我们有什么理由去问你大叔。我受到这非法侵害之后,便开始上访,但是小店镇政府一直敷衍,不予办理。经过我长达10个多月的申述后,镇政府于7月7日出具了答复意见书。答复意见书上说:村支书王淑波说是外村书记给问的,外村书记告诉的,重大事项也办好了,国土所也同意了。跟外村书记是,他不承担责任。镇政府竟出具这样的答复,真令人啼笑皆非。不管他是在路上听人说的,还是他父亲告诉他的。但是他作为村支部书记,是他告诉我们已经办好了,可以建设了。我家利用荒山下的洼沟,用人口地换取,投资填平,请求村委申报重大事项。村支书告知已经办好了可以建设了,建成第二天就被他带领国土所强行推倒。推到以后拿他大叔作保护伞。镇政府则更敷衍了事的说,重大事项虽申报到镇政府,但并未审批。竟如此帮他开脱罪责,充当腐败的保护伞。作为一级人民政府竟如此处理老百姓的血泪申诉。出具这份意见书后,我再审诉镇政府便拒不受理。镇政府用重大事项并未审批来敷衍,为什么不说明未审批的理由。王淑波明确告诉我已经办好了。在这里我还要斗胆问一下,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中,鼓励农民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发展养殖。任何地方不得以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畜牧业发展。在庄稼秸秆全面禁烧和乱投乱放的现在。国土所在我建设的第二天,在我未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就给推倒,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权利,他们根据什么认定草池子是违章建筑。请上级领导调查处理那些不作为和不负责任的腐败分子,请求上级领导人民政府调查处理,不要让我们等待在永远的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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