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枣庄市工商局举报的滕州市东沙河天信竹木加工厂经营的淘宝店铺违反广告法以及出售的筷子是三无产品的问题,枣庄市工商局迟迟不予结案处理,这以是商家今年第二次违反广告法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处罚。在我举报两次之后被举报商家依然没有整改违法行为还存在,继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枣庄市工商局未依法履行其职责视违法而不见已涉嫌渎职犯罪。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