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801 提问时间:2017-08-01 06:10:10

  领导您们好:
  我是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北镇小王戈庄村村民孙正卫(乙方),本人于2012年6月26日跟青岛广和源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签订承包胶州市少海街头绿化工程(三、四号节点),少海管理处为业主,具体干的是土建工程及大理石铺装。根据当时甲方报价实际工程量造价为肆佰壹拾陆万贰仟捌佰元整(Y4162800.00元),按合同工程完工后,甲方应付工程款70%,也就是贰佰玖拾壹万叁仟玖佰陆拾元(2913960.00元)。合同规定交工后付到工程款的90%,实际付款情况如下:2013年4月份,工程全部完工年底广和源公司累计付工程款壹佰零柒万元(1070000.00元),另给了一张空头支票,80万,至今放在我家里,说好春天给兑现,可一等就是三年。没办法数次到公司追要无果,我只好从银行贷款,借民间高利贷90多万元,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跟咱干活的都是农民,家中都有老少需养活,不拖欠他们的工资材料款是天经地义的事,为此所产生的利息就达70多万元。公司期间两年没给一分钱工程款,为还利息我将老家七间老房子卖掉,车子处理掉.确实没有什么可卖的的了,我于2015年2月份找到青岛市及胶州市两级政府分管领导,说明此事。他们帮忙联系少海管理处(业主),眼看到年底了,少海管理处付给我10万元应急,并要求我和广和源张继富(老总)做出书面还款协议(拖得时间太长怕出事),少海答应帮助解决。于是广和源集团公司给我出具证明一份如下:《今有孙正卫承包青岛广和源集团有限公司街头绿化工程(二、四号节点),现己竣工,已完成工程进度款245万元,因没结算,包括未签证项目,所以未出总造价,广和源公司已支付孙正卫I27万元, 尚欠118万元,特此证明,公司盖章,2015年3月25日》。按理说,少海管理处应付款了吧?少海领导发话了:不能付。让我再找广和源做出结算后,付我15万元,没办法身后有跟着我要钱的人,天天跟着我,家中成了他们免费的饭店,我上有80多岁的老母亲,下有上大学的儿女,老婆身体也不好,15万元虽不能解决多大问题,但也能应急啊!于是广和源公司于2015年3月22日出具工程费汇总表一 份,合计工程造价(3241860元)。这个结果我认了,虽没按原合同执行,但终归70%的工程款在他们手里,时间也三年了,我确实耗不起。拿着这个结果再次找到少海管理处领导,不想领导又发话了“要我再跟公司签一份协议,协议规定进度款(2451600)改为结算款,同意就付给我15万,不同意一分钱没有”。没办法我于2015年4月15日含恨签下此协议。少海于19日付给我一张15万元支票。也就是这份协议让我看清了,少海管理处领导与广和源张继富为了利益,不管别人的死活。为此我也痛下决心,如果他们不按实际工程量付给我钱,我将与他们斗到底、不再让步。柒捌拾万不要了,他们还得寸进尺。他们的钱是这样挣得!难怪领导家的资产都过千万上亿。我作为一个农民干了这点活,总价不过几百万元工程款,拖了三四年,于情于理于法都不该有这种结果。他们怎么做这样利令智昏、買国法于不顾,天理何在?各位领导,工程量说多少就多少,自己说审计多少就是多少,建设局、审计局,不是摆设吧?
  万般无奈,我只能认可张继福和少海欠我的工程款余款79万元,四年高利贷部分利息24万元,合计103万元,做最终了断。我和家人得生存,不能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如果事情还得不到解决,我将不是申诉,后边全是举报信内容就是官商勾结、行贿受贿,万能无上的广和源公司是如何点石成金?怎样将林木变成金银花,工程用的土可以用铜的价格算了吧!胶州市用土地置换,其中的利益谁拿走了?国家遭受的损失是多少?
  衷心恳请上级领导百忙之中过问此事,您们的公平公正的一句话,将会解我全家人脱离苦海。下面附上空头支票及广和源少海出具的工程结算,工程进度款证明各一份,请领导过目,主持公道,救我于水火,感激万分!!!

  发文人:胶州市孙正卫
  电话:13678881095

  201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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