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5564 提问时间:2017-08-03 11:45:24

我于2017.7.22被乳山金鼎地产骗到翰林名苑,以投资房酒店管理,以租养息,十年回本,每年免费居住一个月,头四年租金抵总房价22℅为幌子,以12200元/每平方购买了39一1号楼一单元2501房,77.74平方面积,九五折后总价为901006.6元,当时公司要求先交106786元才能给收据和认购,他们填写好的认购书,指定位置签名按手印,听写他念的一段话,根本不给看认购书的时间,之后发现认购书中并投资房销售内容,我要求写进,并说交十多万要求看合同,金鼎以沒交清全款为由拒绝,表明合同为山东统一文本,不可能写进投资房内容。我认为合同中不写进投资房内容,他们营销房只是口头,没有法律保障,要求退房退定金十多万遭拒绝,并申称8.22前不交清全款,罚款越期违约金总价20℅,近20万,他们骗取认购书定金十多万元后,还要以违约罚款来逼迫我必须买房交清90多万总房款。宪全是欺诈行为,我网上搜索发现,全国各地,很多与我一致,在山东威海乳山金鼎受骗情况,希望山东政府有关部门管理乳山金鼎地产商品房欺诈,退还不正营销手段骗取我十多万的定金。还社会一个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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