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4525 提问时间:2017-08-03 14:27:21

1.请济南市物价局办理.汇鲁公司在不具备收费许可的情况下,以管理费名义每签一单合同收取200元,而实际上不对出租房屋进行管理,有法院判决(2015)市民初字第2618号判决书判定此项收费无效,请物价局责令其整改;
2.请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理.汇鲁公司违规收取租客物业费用,且是超额收取,例如月应交物业费80元,实际收取120元,每单租房合同均超额收取,请市房管局责令其整改;
3.请济南市国税局办理.汇鲁公司收取的大部分租金收入以及违约金收入均不计入账目,保守估计逃税数额高达百万,请市国税局调查;
4.请济南市公安局办理.汇鲁公司以约定违约金形式和签订长期租房合同形式对租房者实施合同诈骗行为,每单诈骗金额少则一千,多则三五千,受害者多为社会经验缺乏的大学生群体,已涉嫌经济犯罪,同时业务员多为东北地区人员,存在其他重大犯罪隐患,请市公安局经侦科介入调查(受害人如微信号15901624115、wxd97266619……);
5.请济南市工商局办理.汇鲁公司通过签订对租房者严重不利的不公平合同达到非法经营、非法盈利的目的(如约定违约金为两倍房租且正常退房也要扣除),请市工商局规范其市场交易行为,重新拟定其租房合同范本,废除其对租房者不利的格式条款;
6.请济南市消费者协会办理.在百度搜索汇鲁公司即可发现基本全是反映其欺诈消费者的负面新闻,以微博、贴吧、欣慰报道为甚,均是欺诈消费者押金、违约金等行为,请市消协高度重视,切实打击此类害群之马,还广大济南市民一个清朗的房屋租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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