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665 提问时间:2017-08-09 19:41:06

华山派出所宋刘警务室,在将军路的将军大厦北侧社区小路上,设圈套非法执法,小路上任何消防通道的标识都没有,地下没有,墙上全是广告。由于此路段没有停车场,所以许多外来车辆会停到这里去办事,只要不是他们认识的车,就会在第一时间被锁住前轮,然后在前挡风玻璃上夹上一张纸,让去华山派出所宋刘警务室处理,处理电话是:15339955455。到了那里就让交300~500元罚款,否则还要涨价,并通知消防队把车拖走等恐吓手段。当交了罚款后也没有国家的正式发票,连收据都没有。打110报警电话,转到华山派出所后,派出所答复说管不了,属于村委内部问题,让自己去协调解决。这里平均每天至少几十辆车被设圈套骗罚。
作为一个济南人都被这种野蛮落后的村霸行为所迫害,更何况是外地车辆和外地人,作为山东省会城市的济南,目前又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种行为真的不怎么合拍,几百元钱并不值钱,但是济南的形象值钱,而且形象毁坏后就很难恢复,一件错事需要一百件好事都拟补不了。这种行为我从内心替他们感到丢人,太不值钱,什么钱都敢挣,有些缺阴德会遭报应的。
有几个疑问需澄清:1、一个小小的警务室就有占用消防通道的处罚权吗?消防方面的处罚好像应该由消防监督部门来行使处罚权力的,村委只具有劝阻或举报的权利。而且无消防通道的标识,车辆上明明有临时停车电话,也不提醒、也不劝阻,暗中埋伏,设套骗人。2、村委的权利这么大吗?村委属于政府的基层部门,难道不归派出所管辖吗?3、处罚有依据吗?一个个临时工(警务室招聘的临时人员,实际是社会游兵散勇类的无所事事的一些小孩,找不到工作的小孩而已)张口就300或500元,请问谁给你们的权利?而且罚款依据也不明示。4、最严重的问题是罚款的收入无发票,大家都知道政府罚款是要如国库的,无发票就存在小金库或更严重的贪污腐败行为。
为了维护济南市政府的形象,为了维护济南人的素质形象,希望相关领导和部门能够引起重视并严查。否则受害最严重的还是政府和城市形象,个人无非几百元的小损失罢了。

阳光反馈:

暂无阳光回复
我要爆料
  • 0531-66661234
曝料二维码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邮编:25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