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7530 提问时间:2017-08-11 23:11:19

关于枣庄划定禁养区,处理养殖污染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执行过程中(例如市中区齐村镇政府)完全不顾养殖户的损失,一味的要求尽快处理,没有任何补贴政策.要求限期两天内全部处理掉,如果解决不了会联系执法拆除,.养殖户愿意也可以配合政府的工作,但是作为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为了大局利益,完全不顾个人利益的行为,这也不是一个法治社会所应该出现的.环境保护条例也有明确要求补偿养殖户的损失,市政府开会也明确有补贴政策,但是为什么到了地方,到了养殖户那里,却要突然的,在毫无补偿政策的情况下,一味的要求养殖户损失个人利益.而且没有任何应对措施 1 如果是因为不符合环保条件,如何改进,改进到何种程度,需要什么措施,没有! 2 禁养之后,如果想继续养殖,迁移到哪,是不是由政府提供(或划定新的)养殖场所,没有!
3 相应的补贴政策,没有! 养殖户的损失到底谁来负责? 对于禁养区的问题,请解释禁养区的具体范围,防止禁养,限养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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