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390 提问时间:2017-08-12 09:33:45

2016年年底,在位于沂水县城的鲁洲清华园买了一套新房,交房日期是今年年底。当时买房时他们说有规定,买房要买车位,虽说这样很难让人接受,但他们说这是地面车位,而且可以办产权,我也就没太多犹豫,就买了这套新房。8月,我们发现了问题,原本说好的地面停车位,现在却成了立体机械车位。说是地面车位可以办产权的,改成机械车位后没有产权了,而且该车位还没有预售许可证,不允许销售,后来通过相关部门协调,他们才同意可以给退车位,让人更加气愤的是,好不容易退了车位,却不能交房了。

阳光反馈:

暂无阳光回复
我要爆料
  • 0531-66661234
曝料二维码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邮编:25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