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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2895 提问时间:2017-08-16 16:30:59

我叫李传玲,女 53岁 身份证号:372830196504058228平邑县流域镇玉泉村村民

联系电话:15163992378

事实与理由:

本人李传玲系平邑县流域镇玉泉村村民,多年来一直勤勤恳恳,踏实肯干。没想到本人一直淳朴善良,却遭受到平邑县流域镇玉泉村村委书记赵连庭的欺压。

2014年3月份,在我全家外出打工期间,在没有任何通知,没有征地协议书的情况下,平邑县流域镇玉泉村村委书记赵连庭竟然强行偷偷将我唯一住房拆除。对于为了生计在外辛苦工作,努力生活的我们全家来说,无疑是一次惊天噩耗。此次住房拆除导致我全部老照片和老家具丢失。丢失的不仅是我们财物,更是我们多年以来赖以生存的全部希望。赵连庭身为一名村委,竟然凌驾于法律之上,滥用职权,在没有征得我们家签字的情况下强行将我们居住的房屋拆除,影响恶劣。

村委书记一直寻找借口,以没有建设用地没有钱来推脱我们应该得到的赔偿款项。别人的房子拆了都有地方划分,宅基地有补偿款,我的房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强行拆除,最重要的是没有任何的补偿款。在与村委协商的过程中,他们不断推诿的态度也让我寒心,作为一名村委书记,他不仅没有为辛苦生活的底层村民考虑,反而从我们的身上榨取利益。现在的我们无家可归,也没有任何经济赔偿,我们一家一直本本分分,没想到却被村委书记这样欺压。

综上所述,被上访人赵连庭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光天化日公然对百姓财物进行强制拆除,其行为给我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租房3年间的间接经济损失。现在我们求全家求助于贵台,希望得到贵台的帮助,为盼。                                       

李传玲  赵连会 王海静 赵庆营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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