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227 提问时间:2017-08-17 10:40:10

我今年3月1号去莒南经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沂水中转库担任销管一职,7月二十几号趁我休班期间让销售负责人的女儿接替了我的工作,要把我调去莒南工作我没同意,7月底跟销售负责人的女儿交接了工作,交接完工作后我就离职了,财务经理让我打辞职报告我没打,因为我觉得我不是自愿离职,公司每月的15号之前发工资,我昨天查我银行账户没给我工资,我打电话问莒南那边的财务经理我工资什么时候发,财务经理跟我说不打辞职报告不给工资,我在职期间丢了一个托盘,公司让我赔扣我300块钱,扣就扣吧我自认倒霉,但是现在连剩余部分工资也不给我,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大多数打工的法律意识淡,对于公司这种不公平待遇一般都算了,可是这也太气人了,是我辛辛苦苦的血汗钱,我应该找哪个部门反应,希望媒体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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