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121 提问时间:2017-08-20 14:10:06

章丘区交通运输局,分管局长冉祥宝,(副处级)行政违法,以权牟私,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伟大形象,在担任交通局分管局长期间,同时也担任了《章丘市广通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或经理,该当事人冉祥宝称该企业为国有企业,举报人进日查出,该官员冉祥宝在2008年4月28日至2014年3月14日期间担任法人代表或经理,从企业变更情况显示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该公司是由当时的前任交通局局长王维亮与冉祥宝暗箱操作的,举报人曾以书面的方示要求交通局政务公开国家专项拨款(燃油补贴2000万左右)但至今未公开,请求纪委领导监督落实严查这笔巨款的去项,并依法追究相并责任人的责任。此外,章丘交通局还以国有的名义违法成立了《章丘市广通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集体,《章丘市广通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自然人投资公司,《鲁A67004个体出租车辆处理协议》就是与该公司签定的《章丘市迅捷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刘晓东(前出租办主任)举报人的鲁A3N013出租车经营权在该公司,还有《章丘市客运公司》与交通局官员都有关系,以上五个公司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笫七十五条等两项大法,请求严查以上该五公司的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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