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1980年入厂的国企职工,企业在改制时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告知待岗在家的本人,也未依法办理签订劳动合同,一直自谋生路。2001年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企业擅自停止缴纳劳动保险,未履行任何合法手续,亦不执行政府关于4045人员的相关政策,致使2010年本人到年龄不能正常办理退休。
第一次投诉:
本人于2011年1月21日持证据到青岛市城阳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其女队长刘某态度冷漠生硬,不是着眼于想办法给百姓解决问题,而是睁着眼说瞎话,一会儿说企业管理不善 将劳动合同丢了,一会儿又说企业管人事的换人了,合同找不到......,其语无伦次,是非颠倒,无任何正当理由,拖着不办案。
2011年1月,记得是一个寒冷的日子。
本人裹着面包服,顶着刺骨的寒风,独自一人从老市区转乘502路车,历时一个多小时到达城阳。一路打听,找到城阳人力资源劳动保障局。
带着证据,首先来到二楼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单位违法的事实。
推开门,看到一位胖男士,说明来意后,他问明了单位的名称,沉吟一会儿,说应先到一楼大厅填表, 我便匆匆来到一楼大厅,直冲门的那个窗口,说明情况。接待的是一位年轻女,态度冷冷淡淡看完证据,说不属劳动监察,应到楼上的劳动仲裁办理。懵懂中,我又匆匆地找到四楼的劳动仲裁部门投诉。
进门见有三四位男士在,我把情况说明,他们要了证据及身份证号到网上查看一番,然后你一言我一语,异口同声开始推脱,先说时间长了不好办,还找出了不着边的文件,又说不属劳动仲裁范围等等(他们忽悠的水平真的很一般,连最初不懂潮水的我都看出了破绽。并隐约感觉其后有一条看不见的线在操控,似乎他们已有所准备......)。
后又被推到劳动监察,再次见到胖男士,还有一位张男士,我手持证据问他们怎么办,又再次被他们搪塞推到一楼大厅。
这样反复几次,进入大厅,时间已近11:30,这是那个年轻女无奈而又恼怒地递出一张投诉表。
在填表的过程中,大厅里的一位男工作人员,阴着脸不断地催促快点,意思是吃饭的时间到了。
他们无丝毫认真对待工作的态度,毫无顾忌的将投诉推来推去,目的明确,不想接案。至此本人意识到问题背后的复杂性,于是暂时放弃投诉,离开了大厅。
经过了几天的咨询和思考,约一个星期后,我再次来到城阳。
依然裹着面包服,顶着寒风,乘502路车到达城阳劳动监察大队。
这次我是直奔一楼大厅那个直冲门的窗口,还是那个年轻女在窗口,本人再次说明来意,这时的她极不情愿但又无奈的又一次把投诉表递出。
本人把详细情况填写清楚,要求单位补缴因企业改制无故停交的劳动保险,和所欠按政策当发的工资,依法办理退休(还好,没受到阻挠)。
交上投诉表,舒了一口气,转身离开大厅,回望那高悬的“城阳人力资源劳动保障局”几个大字,感慨良多......
接下来该正式进入执法程序,耐心等待!
日子一天天过去,2011年2月下旬。
接到城阳劳动监察大队一位张姓男士的电话,让带着材料去城阳。
天气仍然寒冷,乘502车来到城阳劳动监察大队,大约九点半左右,这次见到的是队长,姓刘。
刘队长是一位约40岁左右的女性,留着短发,五官略,身着黑白相间的近似披肩的格上衣,见面打过招呼,随她进入办公室。
这是一间宽敞明亮的房间,约二三十平米。入门,右边是一个单人床,铺着素花床单干净整洁。对面是一个窗户,阳光照进屋内,暖暖的。宽大的办公桌靠近窗户,上面堆满了资料。
隔着办公桌于女队长相对而坐,本人将所带证据呈上。
女队长略扫一眼,没仔细看就推给我,一脸不屑地说:她亲自到单位监察了,单位说没合同,没这么个人。
听后很诧异,本人说:你再看一下证据。
她依然无视证据。
僵持片刻,本人又言:要不把你们到单位监察的书面资料给我看一下?
她不置可否,含糊其辞,不搭这个茬。逐渐的,因无正当理由抵挡,其态度变得恼怒起来。
无奈之中,她仔细看了下证据说:你们单位管人事的换人了,合同找不到了(请注意,她的说法开始变化了)
......
本人指着证据问:你看怎么办?
女队长开始无理,大声喊着本人的名字,吵架式地嚷着:根据---山东省工资...什么什么条例---你这事没办法。
本人:你把文件给我看一下。
她楞了一会儿,开始煞有介事的在桌上乱翻一气,但没找到。恼怒中,她让一直坐在床边的张姓男去找。
过了几分钟,张回说:没找到。
女队长自嘲地说:可能是XXX在仲裁开庭用(本人到仲裁庭看过,当时并无开庭的)。
... ...
不知何故,接着,她态度又变软说:要不你进行劳动仲裁吧。
本人回说:开始我要劳动仲裁,你们千方百计的阻挠阻挡,现在我依据事实证据投诉,你们又要本人去仲裁.....还是先把你亲自到单位监察的劳动报告拿出来看看。
本人一直坚持,看看实地劳动监察书面结果再说。
她装听不见,不理这个茬了。
....
本人在于女队长整个谈话过程中,她始终态度傲慢,对投诉者说话居高临下,拍桌子喊名字,像审犯人。
这就是百姓的父母官? 本人是有证据有事实的投诉啊!
这个过程持续约有一个半小时。
本人意识到她根本没有诚意解决问题,一味袒护违法企业,而且态度恶劣一直像在吵架,起身准备撤离。
走出门之前,环顾那洒满阳光的屋子,感觉很惋惜:这样好的办公室,是应该由那些为民做主的领导来用才对得起它。
下楼梯时,青岛市城阳劳动监察大队女队长,紧走几步赶上本人说:你还是劳动仲裁吧,对你有利。-----能相信她?
第三次去城阳劳动监察大队,无果而返。
递交投诉书的时间过去一个月,也就是法定结案时间已经过时 ,未收到结案报告。
法律不是儿戏,执法者必须先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