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车宝龙的父亲车玉明,我儿子车宝龙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贩卖毒品2千克,判处无期徒刑。我儿子不服,提起上诉。本案的侦查、一审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行为,特此举报,具体情况如下:
1、本案侦查过程中,刘贱明、吴庆军被王江涛等人抓获时没有搜出毒品,而到了福山刑警队后,福山公安拿出2千克冰毒说是刘贱明、吴庆军二人带去的。在办案过程中没有法记录证明,且刘贱明自始至终都说自己没有拿毒品,他是过来找车宝龙玩的。
2、福山刑警队王江涛为证明车宝龙是毒贩,将一个不相干的张林林牵扯进来,通过刑讯逼供张林林,逼他承认从车宝龙那买了103克毒品,其目的就是证明车宝龙贩毒。后来张林林翻供说是公安局刑讯逼供,如果不承认毒品是从车宝龙那买的就拿电棍打他,一直打到承认为止。后来,一审也没有认定张林林从车宝龙那购买103克毒品一事。
3、一审开庭时,车宝龙明确讲被王江涛诱供,并被威胁,如果不按公安教的说,就抓车宝龙的女朋友王蕾,车宝龙无奈只好按照公安教的说。
4、车宝龙帮助白学平打钱属公安特情,司机孙江平证明了白学平给车宝龙钱、车宝龙去银行打钱的过程。
5、一审判决书上称车宝龙的上线“老何”不详,但公安的材料显示老何早就被因贩毒被公安抓了,为何还不详呢?
6、福山公安说孙江平给车宝龙送过毒品,但送给谁不知道,如果孙江平真送过毒品,为什么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为什么孙江平说的白学平给车宝龙钱,车宝龙直接去银行打钱这样的证据不被采纳?
7、上诉至今已经一年多了,二审法院严重超期拘押。不开庭审理有什么猫腻?强烈要求开庭审判。既然证据确凿,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为什么不开庭?我相信共产党有青天,我在全国各大官网、新闻媒体实名举报,发布已达八个月,求帮助,求转发,求评论
以上是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刑警队王江涛违法,烟台中院法官王树奎枉法的事实,如有虚假,我愿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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