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二实小陈毅中学,推行电子班,学生要买学校推荐的电脑平板3000多元,如不购买者不再由原老师带班,另外分配老师!请问, 学校搞的这是什么工程?是不是学校里有什么好处?这是不是变相敛财?!二实小陈毅的校长应该撤!
说是自愿选择,但实际上是变相强制。不选电子班就不能跟原先的老师,重新分班,有多少人会因为这3000块钱而选择重新分班,放弃已经熟悉的老师?
3000块钱,对大部分家庭来说的确不是小数目,但为了孩子教育谁都不会吝啬这3000块钱,关键是这钱是否是必须花的。免费义务教育阶段,收3000块钱是否妥当,教育局有无相关规定,学校出这样的政策是基于什么考虑,相关信息都应该公开。
请教育局的领导给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