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552 提问时间:2017-09-11 08:43:37

2017.09.04 18:18:05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工商广字〔2017〕150号
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中强调“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虚假广告等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诸城市健之盾医疗器械经营部法人,2017年7年7号晚20点40分,在微信朋友圈内公开散步虚假信息宣传广告。举报人7月17号把虚假广告截图通过邮政寄给了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快递单号(1077613951121)签收人:于丰源。调查处理结果: 对来电人反映的诸城市健之盾医疗器械经营部投资人吕洪梅(现居住地在青州市)涉嫌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违法广告信息的行为,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吕洪梅所持手机上的“红梅”微信朋友圈,未发现其发布违法广告线索,吕洪梅对来电人反映的其在微信朋友圈涉嫌违法发布广告一事不予承认。因我局无法获取其朋友圈,也没有特殊侦警手段,故无法进行立案调查。承办单位: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广科 主要负责人(签字): 王桂华。分管负责人(签字):刘柏青。承办人(签字):沈国华。联系电话:6115539 。承办单位名称:诸城市市场监管局(公章)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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