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917 提问时间:2017-09-11 19:54:30

    我叫赵青山,男,现年69岁,住山东省莘县观城镇小屯村0001号,身份证:37252319491129873X.

    关于小屯村原支书赵长友在镇政府的庇护下,强行于2006年春天砍伐我庄基上的27棵树木,并占用我庄基问题,我曾通过法律途径分别向法院起诉及政府有关部门反应过,法院对其砍伐的27棵树木,只认定了5棵赔偿数额,其余22棵因赵长友指使他人垫庄基掩埋,未能给予赔偿。我的庄基地是祖宗留下的,我栽植树木管理使用多年。在村集体对老庄基(包括闲散宅基地)没有进行统一规划,没有统一收归集体所有的情形下,擅自占用了我的宅基地,针对上述二个问题,我一直要求给予作出公正处理,时至今日,10年来一直未给我一个圆满的答复。为止,今再次向上级领导反映一下情况,望有关领导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关注一下我反映的问题,给予督办。

    电话:15666732837

    反映人:赵青山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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