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4538 提问时间:2017-09-12 15:33:44

负责同志好:

我是吴桥县一个年过半百的残疾人,因结婚较晚,孩子年龄很小。为了日后孩子生活着想,我家老爷子出资给孩子在德州唐人中心买了一套房子。因空着无用,15年经德州宅邦房地产介绍出租给了德州市民刘国臣身份证371402199009282615,电话13969268552     13365441116      可今年5月末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刘国臣电话告知已弃房而去,说各项费用已结清,还剩了百十多块钱什么费用(我记不清了)也不要了。因我行动很不方便,也没能去看个究竟。倒是过了些日子,来了个催缴水费短信,我给刘国臣转发过去,打电话问他怎么还有欠费哪!剩的钱在哪,他回话说已还清欠款,余钱的事可能他看错了。在此期间刘国臣一直催要住房的押金,按合同规定违约不应退他,而且我也没看到房子情况怎样就不想先退他,但搁不住经常的催要,人不能老站在“钱”上,且念在他做房客近两年了,倒也不多事很叫我省心。我就力排众议把1400元的住房押金叫我家小妹退给了他。到了七月初,有租房的我去办交接事宜,到了物业一查,刘国臣第二年只交了两个月的物业费。我马上和刘国臣联系,一开始装聋作哑,随后任你千呼万唤,便再也不做声了。七月中旬,我让家属陪我(没人陪伴我是出不了门的)又去了德州找了刘国臣一次,但因没有具体地址人海茫茫,天气炎热,加上我行动不方便,身体又肥胖,找了两天没什么进展,又气又累,家属怕我身体出意外,我们只好回来了。但我不死心,我终于想起了电视剧里的一句话,有困难找政府,有困难找警察,不能叫刘国臣之类把德州市民形象给糟蹋了吧,这也是维护德州市的形象啊!希望领导负责同志挥巨手荡涤污浊之流,维护州城人民的海晏河清环境,换市民一个美好的氛围。证据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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